一、离婚纠纷中公房应该如何处理
在离婚纠纷中,公房处理
如夫妻双方单位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,双方均可承租使用。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,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,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承租。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本单位房屋,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,双方均可承租。
确定承租权后,若涉及房屋居住、使用及相关补偿问题产生争议,可另行起诉。
二、离婚纠纷中公房如何解决
在离婚纠纷中,公房处理需区分情况。若一方婚前承租、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,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。
若双方均有权承租,可通过协商解决,比如一方继续承租并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。协商不成,法院会依照顾抚养子女一方、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、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一方、照顾无过错一方等原则判决由哪方承租。
对于未取得承租权的一方,若其确实无房居住,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,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。暂住期间,暂住方应交纳租金等费用。
三、离婚纠纷中抚养费如何确定
抚养费数额可先由父母协商确定。协商不成,法院一般依照如下标准判决: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%30%比例给付,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%;无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;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抚养费给付期限,一般至子女满18周岁。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,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,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父母可停止给付。此外,给付方式可定期给付,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。
在离婚纠纷中,公房的处理往往是个复杂问题。当谈到离婚纠纷中公房应该如何处理时,除了考虑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益,还有一些相关因素值得关注。比如,同住公房的其他家庭成员权益如何保障,这可能会影响到公房最终的分配方式。另外,